基層員工績效考核細則5篇
要擁有一顆安閑自在的心,一切隨緣而坦然,不急進,不怠惰,不強求,不悲觀,不慌亂,不忘形,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隨遇而安重在安心,心安則一切無所礙。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基層員工績效考核細則,供大家參考學習。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細則(篇1)
一、考核目的
1、作為晉級、解雇和調整崗位依據,著重在潛力、潛力發揮和工作表現上進行考核。
2、作為確定績效工資的依據。
3、作為潛能開發和教育培訓依據。
4、作為調整人事政策、激勵措施的依據,促進上下級的溝通。
二、考核原則
1、公司正式聘用員工均應進行考核,不同級別員工考核要求和重點不同。
2、考核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同時考核務必公開、透明、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觀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摻入考評人個人好惡。
4、提倡考核結果用不同方式與被評者見面,使之誠心理解,并允許其申訴或解釋。
三、考核資料及方式
1、工作任務考核(按月)。
2、綜合潛力考核(由考評小組每季度進行一次)。
3、考勤及獎懲狀況(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內部管理條例》執行考核)。
四、考核人與考核指標
1、成立公司考評小組,對員工進行全面考核和評價。
2、自我鑒定,員工對自己進行評價并寫出個人小結。
3、考核指標,員工當月工作計劃、任務,考勤及《內部管理條例》中的獎懲辦法。
五、考核結果的反饋
考績應與本人見面,將考核結果的優缺點告訴被評人,鼓勵其發揚優點、改正缺點、再創佳績。
六、員工績效考核說明
(一)填寫程序
1、每月2日前,員工編寫當月工作計劃,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報行政部;
2、工作績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發放到部門,由本人填寫經部門直接上級審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計劃編寫分日常工作類5項、階段工作類5項及其它類等,其它類屬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
4、工作計劃完成狀況分完成、進行中、未進行(階段性工作)三檔,月末由本人根據實際選項打分,并在個人評價欄內給自己評分;
5、工作計劃未進行、進行中(階段性工作)項請在計劃完成狀況欄內文字說明原因。
(二)計分說明
1、工作績效考核表總分90分,日常工作類5項每項8分占40分,階段工作類5項每項10分占50分,其它類每項附加分8分,意見與推薦如被公司采納,附加分10分;其中個人評分、職能部門評分、直接上級評分所占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個人評分突破90分者,個人評分無效,按直接上級評分減10計算;職能部門評分從兩方面考評:成本意識、職業規范。分別由財務部和行政部考評。)
2、綜合績效考核由考評小組季度進行一次,員工每季度填寫一份《員工考核表》和一份《員工互評表》,具體時間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員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員工和考評小組填寫,《員工互評表》由員工以無記名方式填寫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評、員工互評、考評小組考評所占綜合績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別是30%、30%、40%。
3、工作績效考核季度得分為3個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60%;綜合績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績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終績效考核得分即為兩者之和。
4、評分標準:優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績效工資資料
季度績效工資=績效考核獎+績效季度獎
(1)績效考核獎由三部分組成:
a、員工季度預留崗位工資10%的考核風險金;
b、員工的第13個月月工資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該崗位10%的年崗位工資的四分之一作為激勵。
員工季度考核為優秀的發放全額季度績效考核獎金;考核為合格的只發a項和b項;考核不合格者無季度績效考核獎金。
(2)績效季度獎金是總經理根據員工在公司的整體表現,參考員工的考核狀況在季度末以紅包形式發放。
(四)增減分類別:
1、考勤計分:當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事假累計3天扣績效工資1%,累計5天扣績效工資3%;
2、培訓計分:參加培訓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類推。季度內缺勤培訓累計2次扣績效工資1%,累計4次扣績效工資3%;
3、沒有按期編寫當月工作計劃和填報工作績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類推。
4、季度內考核為合格的員工,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優秀的,每評為優秀一次加績效工資2%,以此類推;其季度內個別月份考評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減績效工資4%,以此類推。
5、獎懲計分:
(1)季度內嘉獎一次加績效工資2%、記功一次加績效工資4%、記大功一次加績效工資6%;
(2)季度內警告一次減績效工資2%、記過一次減績效工資4%、記大過一次減績效工資6%。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細則(篇2)
為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透過利用績效考核手段到達激發員工工作激情,最終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兌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潛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范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周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狀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職責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秘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資料及辦法
采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歷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
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潛力、執行潛力、改革創新潛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狀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職責書簽訂指標為考核資料(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占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帶給考核指標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權重占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潛力、執行潛力、改革創新潛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狀況;權重占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職責書內的工作資料;權重占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范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客戶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狀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占4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帶給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資料。經理考核權重占3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3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范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范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占10%,副經理考核權重占15%。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客戶滿意度;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采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戶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資料;權重占總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資料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范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員
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綜合素質(專業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職責心、工作用心性)、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狀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狀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帶給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資料;權重占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
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是指被考核者對本系統內業務人員的指導。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與本系統內的業務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80%、1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綜合素質
專用指標包括考核者的專業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職責心、工作用心性;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與直接有業務關系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4、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資料;權重占總考
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
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員的考核
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資料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狀況、工作業績、外派人員定期匯報狀況、綜合素質(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溝通協作潛力)。三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后得分。
1、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狀況
主要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狀況為考核依據。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帶給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年度工作目標及月度工作計劃為考核資料;權重占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采取自與評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占10%、90%
考核周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員定期匯報
外派人員定期匯報是指被考核者依據《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定期匯報,做好集團公司與所在企業的相關信息傳遞工作,保證雙方的信息互通;權重占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與集團公司直接上級測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占10%、90%
考核周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潛力、管理潛力、執行潛力、學習創新潛力、溝通協作潛力;權重占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采取自評、所在企業直接上級及所直接管轄人員、集團公司直接上級及有直接業務聯系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30%、20%、30%、10%。
考核周期:年度考核
六、績效考核評分原則
1、考核評分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善和不良。優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善90-70分;差70—50分,每個等級的評分原則如下:
優秀:該項工作績效大大超越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并且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顯著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來自客戶的高度評價,給公司帶來預期外的較大收益。
良好:該項工作績效超出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在數量、質量上明顯超出規定的標準,獲得客戶的滿意,超過公司預期目標。
合格:該項工作績效到達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到達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沒有客戶不滿意,到達公司預期目標。
需改善:該項工作績效基本到達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偶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偶爾有客戶的投訴,并沒有給公司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
差:該項工作績效顯著低于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與規定的工作標準相距甚遠,經常突擊完成任務,經常有投訴發生,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或不良影響。
2、要求部門員工的平均績效得分不得超過部門績效得分,否則考核視
為無效。
3、考核委員會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五個等級:
A級(優秀):130—120分;B級(良好):120—110分;C級(合格)110—90分;D級(需改善):90—70分;E級(差):70分以下
4、考核委員會對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結果在部門內部實施強制分布法,五個等級所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如下:
A級(優秀)、B級(良好)以上員工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高于20%;C級(合格)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70%以上;D級(需改善)、E級(差)占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低于10%
七、績效考核流程
1、考核數據的收集:考核評估開始的第1到第5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指標信息的匯總收集并向考核委員會帶給。辦公室應在月末最后1個工作日,將集團公司各部門人員、外派人員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任務督查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2、績效考核評估:考核評估開始的第6個工作日,考評小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門的績效考核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后,依據評分原則進行評估。
3、集團公司部門各崗位的考核: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到第9個工作日,由部門直接上級依據崗位員工績效計分卡及相關信息資料對該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并將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4、考核資料整理:考核評估的第10個工作日到第12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回收所有績效考核評估結果及相關資料。
5、完成考核匯總:考核評估的第13個工作日到第14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統一匯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執行總裁審批。
6、考核評估的第15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工資提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發放員工崗位績效工資。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細則(篇3)
1.資金來源與使用范圍
1.1資金來源
銷售回款額的5%作為銷售分公司的銷售費用來源
1.2資金使用范圍
銷售分公司的所有費用的支付
2.款項支付要求與規定
2.1在公司正常財務核算標準范圍內,由經辦人申請、分公司經理同意、財務部經理審核后方可報銷。
2.2款項的支付和費用的報銷必須手續齊全、票據合法、內容真實完整、賬務處理規范。
2.3超標準費用的報銷必須事先征得公司總經理同意并簽字,報銷時財務人員方可受理。
2.4銷售分公司經理所發生的費用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2.5嚴格控制傭金、回扣及無發票的支出。上述費用的支付實行事前業務員洽談,部門經理確定并形成報告,分公司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財務人員方可支付的程序。
3.費用標準
銷售分公司的差旅費標準、招待費標準、辦公費標準報公司批準備案。各費用標準的明細附后。
4.工資與統籌
4.1銷售分公司工資標準的制定與發放由分公司自擬,公司批準備案。每月發薪前須向公司申報工資明細表,總經理批準,公司勞資部門對其進行額度控制與管理。
4.2員工的各項統籌、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福利項目由總公司統一管理代扣代繳,當月結算不得拖欠。
5.核算與報表
5.1財務人員必須知法守法準確核算、認真負責把關,按會計法、稅法及公司的各項具體要求進行日常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及財務報表工作。
5.2按公司統一要求的格式、內容及時間上報各種財務報表。有:周報、月報、季報及公司要求的其它報表及年終財務決算報表。
5.3實行指標管理收、支按部門劃分的分部核算制。財務按銷售公司現有的5個部門進行分部核算,計算各自的收支狀況和計劃執行情況。
5.4嚴格物資出入庫手續。業務部門設專職保管員(統計員),對產品采購及物資出入等業務進行帳簿與實物的統計管理。負責入出庫單的填寫、傳遞與報表。每周、月與財務對帳確保與財務帳帳相符,對庫存物資賬物相符。
6.合同管理
合同是會計核算與監督的重要依據,銷售與采購合同須在財務部門留存備案。
7.營銷人員薪資考核辦法
7.1薪資的組成
月工資=基本薪資+回款提成獎×50%+回款提成獎×50%×年終考核系數
7.2薪資的考核
7.2.1月工資應扣除個人所得稅及公司規定的相關費用。
7.2.2貨款回收款以合同價格為依據,由于其他原因增加的合同額及回款不計入個人考核范圍。
7.2.3項目含質保金的合同無其他原因,當質保期到期一個月后仍未催回,從第二個月開始按質保金額的千分之五逐月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7.2.4營銷人員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出勤或加班的均不發加班費。
7.3公司指派項目的回款額提成系數根據具體項目制定獎勵辦法。
8.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細則(篇4)
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使銷售人員明確自己的工作任務和努力方向,讓銷售管理人員充分了解下屬的工作狀況,同時促進銷售系統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證公司銷售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主要適用于對一線銷售人員的考核,考核期內累計不到崗時間(包括請假或其他各種原因缺崗)超過三分之一的銷售人員不參與考核。
(三)使用本方案得出的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銷售人員的薪酬發放以及晉級、降級、調職和辭退的依據。
(四)原則
1.定量原則。
盡量采用可衡量的量化指標進行考核,減少主觀評價。
2.公開原則。
考核標準的制定是通過協商和討論完成的。
3.時效性原則。
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4.相對公平原則。
對于銷售人員的績效考核將力求體現公正的原則,但實際工作中不可能有絕對的公平,所以績效考評體現的是相對公平。
二、考核周期
(一)月度考核
每月進行一次,考核銷售人員當月的銷售業績情況??己藭r間為下月1日~10日。
(二)年度考核
一年開展一次,考核銷售人員當年1~12月的工作業績??己藢嵤r間為下一年度1月10日~1月20日。
三、考核機構
①銷售人員考核標準的制定、考核和獎懲的歸口管理部門是集團銷售總部。
②各銷售分公司、部門對銷售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銷售總部經理或營銷總監審批后生效。
四、績效考核的內容和指標
對銷售人員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三部分內容,其權重分別設置為:工作績效占70%;工作能力占20%;工作態度占10%。其具體評價標準如下表所示。
五、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考核
項目考核指標權重評價標準評分
工作績效定量指標銷售額完成率25%:
考核標準為100%,每低于5%,扣除該項1分;高于5%另行規定。
銷售增長率10%與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銷售業績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現負增長不扣分。
銷售回款率15%超過規定標準以上,以5%為一檔,每超過一檔,加1分,低于規定標準的,記0分。
新客戶開發10%考核期內每增加一個新客戶,加2分。
定性指標市場信息收集2%:
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市場信息的收集,加1分,否則記0分。
每月收集有效信息不得低于條,每少1條扣1分。
報告提交3%:
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相關報告交到指定處,加1分,否則記0分。
報告的質量評分為2分,達到此標準者,加1分,否則記0分。
銷售制度執行2%:每違規一次,該項扣1分。
團隊協作3%:因個人原因而影響整個團隊工作的情況出現一次,扣除該項3分。
工作能力專業知識5%:
①了解公司產品基本知識。
②熟悉本行業及本公司的產品。
③熟練掌握本崗位所具備的專業知識,但對其他相關知識了解不多。
④熟練掌握業務知識及其他相關知識。
分析判斷能力5%:
①較弱,不能及時地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
②一般,能對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判斷。
③較強,能對復雜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但不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來。
④非常強,能迅速地對客觀環境做出較正確的判斷,并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
溝通能力5%:
①能較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②有一定的說服能力。
③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④能靈活運用多種談話技巧和他人進行溝通。
靈活應變能力5%:
①思想比較保守,應變能力較弱。
②有一定的靈活應變能力。
③應變能力較強,能根據客觀環境的變化靈活地采取相應的措施。
工作態度員工出勤率2%:
①員工月度出勤率達到100%,得滿分,遲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內)。
②月度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該項得分為0。
日常行為規范2%:違反一次,扣2分。
責任感3%:
①工作馬虎,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極不認真。
②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但對工作中的失誤有時推卸責任。
③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④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主動承擔公司內部額外的工作。
服務意識3%:出現一次客戶投訴,扣3分。
六、考核實施程序
①由集團銷售總部安排相關人員在考核期之前,向各銷售分公司、相關部門發放“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對銷售人員進行評估。
②考核期結束后的第3個工作日,各銷售分公司、相關部門向銷售總部提交“銷售人員的績效考核表”。
③考核期結束后的第5個工作日,銷售總部完成考核表的統一匯總,并發給銷售人員本人進行確認,如有異議由銷售總部經理進行再確認。確認工作必須在考核期結束后的第7個工作日完成。
④考核期結束后的第8個工作日,銷售總部完成個人考核表的匯總統計。
⑤考核期結束后的第10個工作日,將個人考核結果發給其上級主管,將整體統計表提交銷售公司總經理和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依據考核結果按照《銷售人員薪酬激勵制度》進行薪金發放。
⑥如果需要對績效考核指標和方案進行修訂,上報總經理批準后,在考核期結束后的第15個工作日,由集團銷售部完成修訂工作。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根據銷售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的總得分,企業對不同績效的銷售人員進行銷售級別與薪資的調整,具體調整方案如下表所示。
考核得分薪資調整銷售級別調整:
90(含)以上基本工資+基本工資×2.0建議升2級。
80(含)~90分基本工資+基本工資×1.5建議升1級或不變。
60(含)~80分基本工資+基本工資×1.0建議不變。
50(含)~60分基本工資-基本工資×0.2建議降級,給予一定考察期。
50分以下基本工資-基本工資×0.4建議辭退。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細則(篇5)
為了保證公司在銷售上的連貫性和公司形象的整體性,考慮有效銷售激勵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員工的穩定性,同時為更好激勵員工高效地工作和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體系:
1、薪酬組成結構:
1.1基本工資+補貼+銷售獎金;
1.2本地員工增加交通補貼;外派員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異地工作補貼,但不享受交通補貼;
1.3非經濟性報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員工參加有興趣工作、參與企業管理;企業方面讓員工有實現價值的機會;關懷員工個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覺。
2、基本工資標準:
一級置業顧問:800元/月;
二級置業顧問:650元/月;
三級置業顧問:500元/月;
四級置業顧問:400元/月;
實習置業顧問:350元/月。
3、補貼組成及標準:
生活補貼:100元/月;
醫療保險補貼:20元/月;
養老保險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補貼:130元/月;
異地工作補貼:130元/月。
二、銷售獎金組成及標準
銷售人員獎金的計算:銷售人員獎金實發額=個人獎金應發總額x業績提成比例。
1.個人獎金應發總額=銷售數量獎十銷售價格獎十提前收款獎
(1)銷售數量獎
銷售人員超額完成個人任務指標的,按100元/m’支付獎金,超額指標達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獎金,上不封頂。成交者,按成交價1%發放獎金。
(2)銷售價格獎
銷售人員操作結果高于規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計提獎金。
(3)提前收款獎
銷售人員根據定購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則按實際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積,按5元/m支付獎金,提前收款時間每遞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獎標準增加1.5元/m。
2、業績提成標準
①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任務100%以上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不足7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60%支付。
三、關于進級標準
1.升降級標準:
1.1置業顧問新進入公司一律按實習置業顧問,工作滿一個月后可轉為四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三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三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六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二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八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一級置業顧問評定。
實習置業顧問:工作滿一月
四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三月
三級置業顧問:工作滿六月
二級置業顧問:工作滿八月
一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一年
四、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扣發其所在項目個人獎金。
1、被公司辭退的員工。
2、在該項目銷售結束前離職的員工。
3、累計曠工達七天或連續事假二周的員工。
4、在工作中有嚴重過失,過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的員工。
五、員工薪酬管理細節參照公司員工手冊。
六、本草案執行時間從公司修訂之日起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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