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就是離開現有的職位。公私機關的工作人員因退休、辭職、停職、免職、死亡等原因,脫離其所擔任的職位。那么離職以后跳槽到下家公司時,被問原因該如何回答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面試時問離職原因該怎么說_離職證明怎么辦理,希望大家能有所收獲!
面試時問離職原因該怎么說
1.單位有工作人員是領導的親戚或朋友,而自己則是應聘進去的,很多好的機會總輪不到自己;
2.你自己是經人介紹去的單位,無論做出什么成績都會被人任為是得到了領導的照顧,所以自己想換個工作,這樣更能體現自己的能力;
3、可以說是為了換一個工作環境,學習新業務;要么就說原來的公司路遠,想找個距家近點的;
4、個人創業失敗,不想再創業了;只能繼續求職工作了。
5、個人在公司已經好多年了,算是一位資深人員,但公司沒有給提供一個發展的空間,想尋求突破。6、因為和男朋友(或女朋友)是在一個公司的,快結婚了,公司政策不允許。
7、根據要面的工作不同就說不同的吧,比如工作要喜歡拼搏的,就說以前的工作一成不變,自己喜歡挑戰,所以想改變下就離職了;u如果工作很繁瑣的,我是需要穩定的人,就可以說以前的工作比較不穩定,想要穩定什么的;
8、或者談理想:比如說你以前公司是搞機械的,但你現在要面試的公司是做貿易的。你就可以說,你一直以來就想做貿易方面的工作,想學習貿易方面的知識。
離職證明怎么辦理
1、離職證明是一段勞動關系結束的憑證,也是這份工作經歷的憑證。離職證明應該包含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入
職日期、離職日期,所在部門、擔任職務及其他競業協議需交代的事項,并加蓋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離職證明應該
開2聯,公司留存一份,員工留存一份。
2、對于員工來說,一份離職證明是勞動關系結束的憑證,主要用于提供給新公司作為入職材料,表明你已與之前公
司撇清了關系,可以安心進入新公司上班了。另一方面離職證明也可作為產生勞資糾紛時的重要憑證。基于其用途,
離職證明應該包含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入職日期、離職日期,所在部門、擔任職務及其他競業協議需交代的事項
,并加蓋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3、對于公司來說,開具離職證明,也將自己與員工劃清了界限。公司應將員工在司的基本信息留存好,并將離職證
明編號,以便日后查證。為了離職證明的權威性,防止他人冒用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在公司存根、員工留存的兩聯離
職證明間蓋騎縫章。
離職證明有哪些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三、關于離職證明的法律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
《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
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
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
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
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
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
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綜上所述,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需要對離職證明怎么開有所了解。離職證明是勞動關系結束的憑證,也是入職新公
司所需要繳納的材料。離職證明應該包含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其他需交代的事項,并加蓋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且離職證明應該開2聯,公司和員工各自留存一份。
離職流程
1、員工原則上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領取離職手續表。人事行政部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了解其離職原因并做記錄。
2、按照離職手續表辦理相關手續:
(1)、離職員工將離職手續表交部門負責人簽字。部門主管以上崗位需經總經理簽字。 (2)、由離職員工所在部門的助理向離職員工收回工作證,員工手冊 ,工作服 ,辦公用品,確認上交無誤后由助理簽字確認 .
(3)、由財務部檢查離職員工與公司在財務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項 ,出差報銷 ),如有拖欠當場清還,無拖欠則由財務部在離職手續表上簽字確認。
(4)、離職員工在得到離職手續表上所有需要的簽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員工出具"關于與__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員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備案手續;憑備案審核意見,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中止職工社會保險關系;同時封存離職員工的公積金。如離職員工需要轉移公積金則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其所提供的新賬戶進行轉移 ,如需取出則由員工自行辦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審核手續。
(7)、人事行政部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同時結清工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2、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條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所以一旦勞動關系解除后,原勞動合同效力即作廢。另如在員工離職之日起2年內發現用人單位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屬實的,離職員工可以依法追究賠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用人單位依法給予處罰,員工離職之日起2年以外起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再受理。
面試時問離職原因該怎么說相關文章:
★ 面試時怎樣回答離職原因
★ 面試時怎樣回答離職原因才好
★ 面試時離職原因怎么說
★ 跳槽面試時離職原因就要這樣答
★ 職場人跳槽時需認清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 讓HR既理解又反感的跳槽原因
★ 辭職報告理由推薦
★ 面試銷售的問題題目及回答思路
★ 這個問題不會答,跳槽怎么成?
上一篇:員工離職工資結算規定
下一篇:個人原因離職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