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店面上都可設置一個條形商店招牌,醒目地顯示店名及銷售商品。在繁華的商業區里,消費者往往首先瀏覽的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商店招牌,尋找實現自己購買目標或值得逛游的商業服務場所。因此,具有高度概括力和強烈吸引力的商店招牌;對消費者的視覺刺激和心理影響是很重要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家帶來店面員工手冊的內容_店面員工工作守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店面員工手冊
第一章 勞動條例
一、 招聘
酒店以任人唯賢為基本原則,凡有志于酒店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酒店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酒店將通過考核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 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三、 勞動合同
凡被正式錄用者,酒店將簽訂聘用合同,通常為二年。
四、 個人檔案
A 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交出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B 對于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人事部門。
五、 工作時間
A 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酒店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B 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 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 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酒店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 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后擔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酒店批準方可離崗。
九、 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酒店規定程序,獲準后,酒店將退還保證金并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酒店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A 不遵守勞動紀律,玩忽職守,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
B 曠工3天以上,偽造病假、事假。
C 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酒店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二章 有關權益
一、 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酒店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并于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人事部、總經理批準。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二、 業余學校學習:
A 目的
酒店采用報銷學費的方法來鼓勵員工參加外語學習或與工作有關的業余學習,以便他們提高與賓客的會話技能或為擔負起更大的責任、獲得更好職位作準備。
B 執行方法:
_不能占用工作時間。部門主管在編制上班時間表時,在工作允許的情況下,應適當照顧員工的學習時間。
_申請人必須報名前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批準。
_要求報銷學費的員工應在學習結束后三個月內把學費收據、結業證書或有關證件呈交人事審核。
_選擇課程范圍:
1、 任何得到承認的電大、夜大。
2、 商校、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專業團體或類似團體主辦的符合本方案的文化或職業課程。
3、 培訓部認可的函授學校。
C 報銷:
_學費報銷金額最高不超過150元/學年。
_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上的員工或報銷150年。
_考試成績在60-79分的員工可報銷75元。
_考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予報銷。
_受到嚴重違紀處分、停職、請長病假或曠工的員工一律不予報銷。
三、 員工餐廳:
1、每個工作日酒店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準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為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人事部門經理統籌制訂。
4、 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 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 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
第三章 員工守則
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 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著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人事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 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 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保安部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4級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打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打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月5%效益工資。
4、嚴禁替他人打卡,如有違反,代打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則應由部門主管報總經理批準。
7、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8、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 員工衣柜: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人事部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
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人事部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人事部和保安部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并把鑰匙交回人事部,不及時交還衣柜,酒店有權清理。
八、 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不負重情況下不得使用服務電梯,禁止使用客用電梯。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客房,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填寫出門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后方能離店。
九、 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保安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簽發出門許可證,離店時主動將出門許可單呈交門衛,由保安部存案。
十、 電梯故障:
當電梯出故障,客人關在梯內時,一般來說,里面的客人會按警鈴。當前廳主管/行李員聽到鈴聲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工程部,立即采取應急措施,設法解救電梯內客人。
(2)和關在里面和客人談話,問清楚以下事項:
A 關電梯里多少人;
B 如可能,問一下姓名;
C 有無消息要帶給(領隊/隊里的成員)同伴。
_值班人員無法解救客人,立即通知總工程師。
第四章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控制和報警系統。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_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_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電梯內、棉織品運送處或字紙簍里。
_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_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_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_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_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工程部,以便及時修復。
_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工程部。
_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二、志愿消防委員會:
包括下列人員:
1、 副總經理;2、安全部經理;3、行政管家;
4、消防主管;5、工程部經理;6、前廳部經理;7、餐飲部經理。
消防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項檢查消防設備,確保消防工作落實。
三、火警程序:
當消控室火警報警時,消控中心值班員要立即查明火警指示方位板,并采取下列措施:
1、 通知巡邏安全員找出起火位置,并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和值班經理。
2、 與樓面服務員保持緊密聯系,隨時準備提供幫助。
樓面服務員將采取下列措施:
1、 檢查樓面指示板,確定哪一間房間發出火警。
2、 檢查有沒有起火,起火時,通知接線員撥119報火警。
3、 如查明是假火警,巡邏安全員要立即報告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以便找出原因及時復位,解除警報。
四、滅火程序:
發生為災后,在立即通知119的同時,由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指揮滅火。
酒店參與滅火的有關員工須按以下程序進行:
1、 水工到維修中心報到,密切注意消防泵和供水系統工作。
2、 電工到大廳報到,按指令切斷電源。
3、 安全部人員到大廳報到,并接受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的指示,協助滅火和人員疏散工作。
4、 電梯將停止使用,消防隊來到后,由他們接替指揮滅火,直到火滅。
五、疏散:
由酒店總經理發布決定疏散,總工程師、安全部經理(白天)、值班經理(晚間)組織實施。
1、 客房服務員要敲門通知所有的客人并進行檢查,通知客人立即離開房間。
2、 阻止任何人使用電梯。
3、 客房服務員帶領客人從樓梯疏散、撤離建筑物,到指定地點集合。
4、 樓層主管/員工要快速檢查并關掉所有客房的門、窗、走廊門、邊門,然后離開現場。
第五章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職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人事部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丙三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會受到三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以上停職停薪處分時將被辭退。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會受到三至五天停職停薪的處分,受到二次停職停薪處分將會被辭退。
5、 凡犯丙類失職,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停職停薪、辭職警告直到辭退。
6、 員工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停職停薪處分時其當月50%的效益工資將被扣除,另按日扣除部分底薪。
7、因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停職處分的員工在停職期間不得進入酒店,對員工的停職、解除合同、開除處分,應由部分主管或人事部提出,經總經理批準。
甲類失職
1、 上班遲到;
2、 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 儀表不整潔;
A 留長發;
B 手臟;
C 站立姿勢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褲腳卷起;
F 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 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 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 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 培訓課曠課;
8、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 進入酒店舞廳、酒吧或其它客用公共場所;
10、 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培訓或工作需要例外);
11、 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2、 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 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廁所;
14、 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 使用客用電梯(經同意例外)、客用設備;
16、 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7、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8、 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9、 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 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打卡和替別人打卡;
2、 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 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 隱瞞事故;
5、 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 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 上班時打瞌睡;
8、 涂改工卡;
9、 違反安全規定;
10、 在酒店內喝酒;
11、 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 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 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 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 在除了員工食堂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 不報告財產短缺;
17、 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 不遵守消防規定;
19、 損壞公物;
20、 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 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 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 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丙類失職
1、 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
2、 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3、 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
4、 作不道理交易;
5、 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6、 私換外匯;
7、 調戲或欺侮他人;
8、 行賄受賄;
9、 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10、 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11、 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12、 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13、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14、 故意損壞告示欄或公共財物或他人物品;
15、 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16、 曠工。
第六章 其它
一、員工告示欄:
各部門在顯著的位置集中設有告示欄,在告示欄上將張貼大家感興趣的最新信息、酒店新聞和通知、體育活動、規章制度、安全事項和備忘錄等。告示欄是傳播信息的重要媒介,員工應經常觀看。一般情況下,酒店只授權人事部、安全部簽發、張貼。
二、員工建議:
員工如有任何有助于改善服務,加強安全;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改進員工和公共關系的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形式遞交給人事部。人事部歡迎你的建議,并會對建議進行仔細研究。一旦采納,有關員工將會得到酒店的獎勵。
第七章 修 訂
酒店員工手冊的修訂可按照業務需要,修訂或更新內容。
如果本手冊中有任何與酒店正式公告相異之處,以酒店正式公告為準。
4、 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人事部另外發給餐券。
5、 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6、 餐券不得轉讓,不退錢,過期作廢。送、借餐券給別人的,將受到失職處分。
店面員工工作守則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卜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爆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態度要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業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問,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于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管理部門的每口上、下班時問,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問,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問,但每口總工作時問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問,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門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一一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一一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一一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眥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清產假8星期(假期中的周末例假均并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門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l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之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清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問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H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A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末批而術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一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一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一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一天,即扣發該項獎金一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IO年以上者,每滿一年加給一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店面員工工作內容
一、店鋪環境要求
1、隨時主動清理貨場的垃圾,保持貨場衛生;
2、靜場時,同事主動制造貨場氣氛,如(主動執板、留意貨場衛生等);
3、留意顧客對店鋪內的燈光、室溫、貨場陳列等環境情況的反應并及時知會
主管,讓其作出更適當的調整;
4、靜場時,主動檢查鞋板是否整潔并及時整理。
二、店鋪運作要求
1、收 貨——能清晰核點貨品數量及簽收提貨單;
2、驗 貨——當貨品進入店鋪倉庫之前能再作一次的品質檢定,如發現有
問題之貨品(如發現單只、順腳、鴦色、鴦腳)要及時知會上級主管或公司并及時申請退貨,如收到貨品超過三天沒有知會公司者,其責任將由該店全體員工共同負責;
3、上 架——驗完之貨品能根據貨品的款號,碼數、顏色按要求上架。能自
覺迅速清理貨場雜物,并迎接每一位顧客;
4、店內補貨——留意店內貨品和銷售情況,缺碼時要及時補貨并知會所有同事,(以免同事給顧客介紹缺碼之貨品);
5、整理貨倉——能將倉內貨品分類(主款/副款/顏色)擺放.清理干凈倉庫.,保持整潔;
6、轉 貨——能按要求將貨品檢驗并點算好完成轉貨手續后直接轉走,要求按公司發出指令日期執行;
7、退 貨——要按公司退貨程序,先提出申請并經同意后方可實行;
8、收 銀——能按收銀的正常收銀程序完成;(專柜:要按其商場的要求開單。金額一定要清晰。專賣店:須由收銀專員負責按正常收程序完成。)
9、陳 列——能按標準要求整理貨板,擺好陳列貨架及反應效果;
10、清 潔——能自覺主動清理干凈貨場,隨時留意貨場清潔衛生是否合格;
11、保 安——能時刻提高警惕性,遇到特發事件及時通知上級主管或保安。
三、內部服務的要求
1、任何時候都要主動使用禮貌用語;
2、保持友善態度和樂觀心態,建立融洽的同事關系;
3、嚴以律已;
4、虛心主動地向有經驗員工學習貨場運作程序及知識;
5、熱心服從公司分配的工作;
6、坦誠說出自已遇到的困難并積極尋求解決方案;
7、在貨場中接收到訊息要即時有回應并跟進(注:同事需定時報數,制造氣氛報數規定:每天銷售對數、金額、開單數量及競爭對手的金額。)
四、貨品要求
1、每位員工必須在每季開季前熟識并清晰店鋪當季貨品。如(款號、價錢、料、貨品的存量);
1、熟悉貨品的銷售特色;
2、能經常檢查貨品是否按要求陳列整齊、清晰、令貨場煥然一新;
3、清楚店鋪十大貨品的暢銷、滯銷產品的庫存情況;
4、及時主動反映質量及銷售問題;
5、熟悉貨場和貨倉貨品的擺放程序(避免影響取貨進度);
6、遇到缺貨,能準確迅速補貨,關于貨場所缺款號、顏色、碼數、能及時準確地告訴補貨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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