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員工績效考核模板5篇
平淡是生活的主線,精彩是人生的點綴。我們無法回避現實的平凡,更無須沉迷在對未來的幻想。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2023年最新員工績效考核表模板,供大家參考學習。
2023年最新員工績效考核模板【篇1】
一、績效考核總則
為完成公司總體目標及部門績效考核指標。以提高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為出發點,且便于考核,制定此績考核方案
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__部門績效考核系數+年終獎勵(盈虧獎勵和特別貢獻獎)
部門考核系數以公司總產量為根本,根據部門員工基本完成數據或行業產量完成定額為基礎,結合結算部門實際情況確定此考核系數。
崗位工資:根據崗位工資制定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暫定2000)
崗位工資分為:圖紙計算崗位工資、結算崗位工資。(暫定1200,800)
二、主要工作完成計劃
1、圖紙計算量T=(暫定)4萬方/人。月(以整個工程為考核對象-圖紙計算報表為依據)
2、結算量(含小票和圖紙結算)J=(暫定)1.5萬方/人。月(以簽字或蓋章結算單為依據)
①原則上誰管的工程誰負責小票核量、圖紙計算,圖紙結算等一切事宜,直至工程停供且結算完畢為止;
②原則上誰負責結算的工程誰負責盈虧對比分析,出分析表查找虧方原因。圖紙結合小票工程,不是由同一個人負責的,由圖紙結算員對過程盈虧對比分析,查找原因,或指定其他人員。(負責工程盈虧的工程數做為崗位工資考核的依據之一占50%的權重,對有突出貢獻(扭虧為盈)的個人給予特別貢獻獎)
③目前在崗人員16人,結算部長1人、助理2人,統計3人,結算員10人;公司產量目標180萬方,結算員人均產量180萬方/12個月/10個人=1.5萬方/月。人
例如王某個人圖紙計算量t=4萬方結算量j=1.5萬方,月工資見績效考核分析表。
三、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1、工資浮動比較大
(1)月績效差額幅度大:是由于每個月需要結算的數量隨季節變化冬季少夏季秋季多,以及回款方式不同而變化,當月公司的回款越多及上月的產量越多本月的結算績效越大;
(2)各結算員的績效差額幅度大,由于分配的任務不同可能導致工資差距大。可根據調度提供的下月產量計算調整結算任務分配方式及比例,避免幅度差過大。
2、圖紙計算量考核
(1)圖紙計算考核(準確性),可能由于計算錯誤導致績效考核不能反映真實情況,或存在作弊可能。對于故意計算錯誤且證據確鑿,給予懲罰,降低6個月圖紙計算月崗位工資100元(并作為崗位工資考核的依據之一);對于無意計算錯誤,在當月圖紙結算量中扣除差值或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對于圖紙計算量與圖紙結算量出現重大偏差,但未虧方,按無意計算錯誤扣除;若導致出現虧方,按故意計算錯誤降低100月崗位工資6個月,(并作為崗位工資考核的依據之一)。
(2)圖紙結算改為小票結算,應根據正式合同或補存協議或業務員通知作為依據,結算員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至次日下班前將圖紙量按圖紙結算要求提交給結算部長,逾期未提交的按無或放棄圖紙計算績效考慮。
(3)圖紙考核對象(單位),圖紙計算以單個工程或單位工程全部混凝土量(或合同規定范圍全部砼量)作為考核對象,既必須全部計算完一個工程所有混凝土量,才能作為考核依據,否則不予以考核。對于工程比較大劃分范圍的工程,按所劃分的單個范圍作為考核對象。
(4)圖紙計算范圍,按合同約定計算,無合同或合同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由部長與業務員確定之后再計算。(原則上只計算主體結構,二次結構另行考慮)
(5)圖紙計算時間,應在工程施工前計算,原則上圖紙計算進度應超前工程施工進度,做到提前預控,尤其是筏板等隱蔽工程。對于圖紙送到結算部得時間遲于施工進度的,由圖紙送達負責人對該進度以前的隱蔽工程的不能及時對比造成的后果負責,但結算員應將之前的混凝土量及時計算,且做盈虧分析表,若虧方須注明虧方原因。對于不能按時完成圖紙計算的部長有權交于其他人計算。
(6)圖紙計算考核表:(表一)圖紙計算匯總表格式,(表二)圖紙計算表
3、結算量的考核
(1)結算包括圖紙結算量和小票結算量,結算數量按甲方簽字或蓋章的結算單或對賬單為依據。結算單復印一份給部長。考核時間為部長簽收結算單當月時間。
(2)按小票結算時間,應按照合同及業務要求以不影響回款時間及時辦理結算。若因結算員原因不能按時結算的,造成不能及時回款的,降低當月結算月崗位工資50元(并作為崗位工資考核的依據之一)
(3)按小票結算已出(已考核)結算單錯誤需改簽的,改后數量變小的應予以扣減結算績效數量(當月或次月),改后數量變大的不再考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人。
4、公司總產量目標
公司總產量目標見公司文件。
5、圖紙工程量目標
圖紙工程量目標由結算部長根據上年結算方式情況及根據市場情況預計應該能達到的數量作為依據,由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執行。且考慮業務員的建議。
2023年最新員工績效考核模板【篇2】
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對員工的工作績效做出評價,以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實現企業的目標。為了做好集團的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通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通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借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通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周期的評價指標數據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周期
1、中層干部績效考核周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周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2、4、5、7、8、10、11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3、6、9月的每月25日開始,至下月5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6月25日開始,7月10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12月25日至下一年度1月25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干部考核內容
(1)領導能力(2)部屬培育
(3)士氣(4)目標達成
(5)責任感(6)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1)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2)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3)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4)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干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對象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后匯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周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20%+本季度考核分數×60%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5%+(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5%+年度考核分數×75%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后,經匯總連同匯總計算的各周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資源部。
個人自評表及兩部評價表后附。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并將意見匯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并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發放、職務升
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于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于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發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發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干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干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扎扎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2023年最新員工績效考核模板【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正確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核(以下簡稱考核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提高事業單位服務效能,促進社會事業科學發展,保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除參照公務員法進行人事管理和轉制為企業以外的各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本辦法進行考核。
第三條考核對象為事業單位所有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其崗位(職務)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考核以調動工作積極性、促進社會事業科學發展為目的,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全面準確的原則。
第二章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五條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德,主要考核遵紀守法情況以及在政治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能力、業務水平以及管理水平、業務技術的提高、知識更新等情況;
勤,主要考核公益服務意識、工作責任心、勤奮敬業精神和工作態度等方面的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以及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潔從業方面的表現。
第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批準在兩類崗位上任職的,考核內容應當包括聘用合同約定的兩類崗位職責任務,以其主體崗位為考核重點。
第七條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第八條各事業單位要圍繞考核內容,分別制定符合崗位實際需要、明確具體的量化考核標準,考核一般采取百分制的辦法。確實不能量化的,要采取定性表述的方式。不同崗位的工作人員在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方面應有不同的要求。考核標準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分別制定。年度考核標準應以年度工作任務為依據,聘期期滿考核標準應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要求為依據;具體標準由事業單位根據本辦法和單位實際情況,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自行制定。
平時考核由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重點考核工作人員履行崗位職責與出勤、遵守勞動紀律情況,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及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第九條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
根據行業特點,事業單位也可以按照農歷年、學年等周期進行年度考核。
第十條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為基礎,一般在聘期結束前一個月內進行。
聘期考核與年度考核期間不超過半年的,可以合并進行。
第十一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第十二條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
(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積極參加業務培訓;
(三)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有改革創新意識;
(四)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業績顯著或作出突出貢獻,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五)在廉潔從業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第十三條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較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
(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強,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高,按時參加業務培訓;
(三)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較強,工作比較認真負責;
(四)能夠履行崗位職責,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富有成效,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
(五)廉潔從業。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或者在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較弱,與崗位要求相應的專業技術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較低;
(三)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一般,工作紀律較差,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四)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但完成的工作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或者服務對象滿意度低;
(五)能基本做到廉潔從業,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或者道德品質較差;
(二)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崗位要求;
(三)公益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薄弱,組織紀律性差,或者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差;
(四)未能履行崗位職責,未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五)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含領導人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領導人員能出色完成崗位目標或任期目標。綜合量化測評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領導人員能較好完成崗位目標或任期目標。綜合量化測評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業務較熟悉。工作態度端正,基本能夠完成工作任務。領導人員能夠完成崗位目標或任期目標。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領導人員不能完成崗位目標或任期目標。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下。
第十七條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勤奮敬業,專業技術能力強或提高快,工作有創新,在科研、專業技術業務工作、新技術推廣應用中成績突出。綜合量化測評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綜合量化測評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能夠遵守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較熟練,能夠提高專業技術能力,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或重大失誤。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性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責任事故。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下。
第十八條 工勤技能人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政治思想表現好,模范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通業務,工作勤奮,責任心強,確保勞動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綜合量化測評分在90分以上。
合格:政治思想表現好,自覺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積極,無責任事故,注重勞動安全,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綜合量化測評分在70分以上。
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較好,能夠遵守法律、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業務較熟悉,工作態度端正,無責任事故或嚴重失誤,注重勞動安全,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組織紀律性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規程,發生嚴重事故。綜合量化測評分在60分以下。
第十九條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的確定要與主管部門對單位整體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優秀等次人數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總數的15%。對當年本單位獲得省級(含)以上集體獎勵的,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可提高到20%。
第二十條聘期考核的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
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聘期任務或者實現聘用合同規定的聘期目標,聘期考核確定為合格等次。
未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聘期任務或者未實現聘用合同規定的聘期目標,聘期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應當以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工作實績為重點,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礎,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實行單位內部評議與服務對象評價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在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的指導下進行。
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表現相統一的方法。
第二十三條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員進行個人履職總結,提交有關的工作成果、繼續教育進修和證明材料,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二)單位在一定范圍內組成考核單元并組織個人述職;
(三)各考核單元在個人述職并征集群眾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評議,提出考核意見(評語)及考核等次的建議;
(四)單位考核組織對下屬各考核單元提出的考核意見及考核等次建議進行綜合評價,審定考核等次,定出考核評語。擬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工作人員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7個工作日;對擬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工作人員進行組織談話;
(五)考核單位負責人簽署考核等次意見;
(六)被考核人員簽字確認考核結果;
(七)單位人事部門將考核結果歸檔。
第二十四條聘期考核程序由事業單位在主管部門指導下,參考年度考核的程序確定。
第二十五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向單位考核組織申請復核。單位考核組織在十日內提出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若對復核意見不服,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一)被確定為不參加年度考核對象;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三)聘期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申訴期間不影響原考核結果執行。
第二十六條事業單位的法人代表和其他領導人員,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按任期目標責任制和聘用合同進行考核。
第二十七條平時考核一般采取績效分析、專項工作檢查、考勤等方法進行,由部門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
注重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完成重大任務時的表現進行跟蹤考核。
第二十八條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一般采取個人總結、績效分析、部門內部評議、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綜合評價等方法進行。
較高等級管理崗位工作人員考核,必要時可以安排在一定范圍內述職,并在本單位進行民主測評。
第二十九條績效分析主要通過有關統計數據,對工作人員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計算處理,形成量化結果。
績效分析指標應當根據行業特點設計,突出公益服務特點。
第三十條部門內部評議主要通過部門內部人員的評價,了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實際工作表現以及在本部門工作人員中的公認度。
部門內部評議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填寫評議表等方式進行。評議表應當填寫具體的評議意見,包括工作表現、優點、缺點等。
第三十一條單位民主測評主要通過單位全體工作人員或者工作人員代表的評價,了解較高等級管理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以及在本單位工作人員的公認度。
單位民主測評一般采取填寫無記名測評表的方式進行。測評表分項分檔,按照“德、能、勤、績、廉”五個類別設置測評項目,意見分為好、較好、一般、差等四個等次。
第三十二條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主要通過服務對象的評價,了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等情況以及在服務對象中的公認度。
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一般采取無記名問卷調查、約談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問卷調查根據行業特點分為普查和抽樣調查,意見分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等四個等次。
第三十三條綜合評價主要對績效分析、部門內部評議、單位民主測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的結果和平時考核情況進行分析比較,相互補充印證,修正績效分析的量化結果,全面、客觀、公正地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作出評價。
綜合評價一般應當形成包括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的綜合性意見,作為審議考核等次建議的主要依據。
第四章幾類特殊人員的考核
第三十四條對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首次就業,在試用期內的,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二)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本單位工作不滿半年(含試用期),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三)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本單位工作滿半年(含試用期),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等次;
(四)軍隊轉業干部,由接收單位進行考核,其轉業前情況,可參閱轉業時的鑒定,一般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五條對事業單位派出掛職鍛煉、學習培訓以及執行其他任務的工作人員的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掛職鍛煉的工作人員,在掛職鍛煉期間由所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
(二)派出學習培訓和執行其他任務的工作人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和執行其他任務的表現確定等次。有關情況由其學習培訓和執行其他任務的所在單位提供。
第三十六條病假(因工負傷除外)、事假、非單位派出外出學習累計超過半年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第三十七條未聘人員未聘時間累計超過半年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行政機關任命的)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三十九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照規定補寫評語、補定等次。
第四十條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第五章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作為其發放績效工資、續聘、解聘、獎勵、晉升、培訓、調整崗位的主要依據。
第四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按照有關規定正常晉升薪級工資;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在當年績效工資分配時應當予以傾斜,在參加競聘上崗時同等條件下應當予以優先考慮;
(三)管理人員連續三年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兩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四)專業技術人員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在上一層級專業技術崗位空缺內,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優先推薦參加上一層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及崗位聘用;
(五)工勤技能人員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聘用同級或上一級工勤技能等級。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薪級工資不予晉升;
(三)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向較低等級調整崗位。
第四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薪級工資不予晉升;
(二)向較低等級調整崗位;
(三)本年度不計算為現聘崗位的任職年限;
(四)一年內不得參加較高等級崗位的競聘;
(五)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降聘、解除聘用合同,也可以調整其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再競聘新的工作崗位;
(六)考核不合格被調整崗位的,對其聘用合同作相應變更,崗位工資按新聘崗位確定。
第四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期考核被確定為合格等次且原聘崗位存續的,如工作人員提出續訂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應當與其續訂。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期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事業單位可以不與其續訂聘用合同。
第四十六條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第四十七條不參加年度考核或者參加考核不確定等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薪級工資不予晉升,本年度不計算為競聘較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其中對符合第三十四條第二款情形的人員,可依據聘用時的鑒定或考察材料以及平時考核情況,符合年度考核規定的合格以上等次條件的,可晉升薪級工資。
第四十八條考核結果的使用,要與事業單位評選先進活動、開展表彰獎勵工作、科技項目申報等工作緊密結合。
第六章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四十九條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是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按照職權分別負責黨群系統和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十條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各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所屬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推廣行之有效的考核制度和方法。
第五十一條事業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特點,成立考核組織,負責擬定考核標準、制定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審定人員考核等次,受理對考核結果的復核申請等。考核組織成員由單位主管人事(干部)工作的領導、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職工代表和其他人員組成。職工代表由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人數不得少于考核組織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單位考核組織的辦事機構設在人事(干部)部門。考核組織成員在考核工作中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第五十二條要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考核的主要內容、標準、程序和考核最終結果應當公開。
第五十三條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五十四條建立事業單位考核工作審核備案和檢查評估制度。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結束后,要將考核工作總結、考核結果匯總情況及考核優秀人員名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審核后歸口報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事業單位開展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期間和考核工作結束之后,對部分所屬單位進行隨機抽查和調研評估,印證考核成效,檢查評估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機關工勤人員,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考核,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六條各市、各部門按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由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原省人事廳印發的《山西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晉人字[20__]10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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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__X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將干部職工的績效工資分配與崗位職責、工作量、工作效率、實際貢獻、群眾公認等直接掛鉤。
(二)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正,程序規范,力戒繁瑣。
二、考核組織
成立由單位主任__X任組長,分管副主任__X、紀工委書記__X任副組長,副主任__X、__X和辦公室、規劃科、財務科、__X負責人為成員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進行獎勵性績效考核。
三、考核對象
單位在編在崗所有人員。
四、考核周期
每季度考核一次,本季度的獎勵性績效考核原則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考核完畢。考核結束當月進入工資統發。
五、考核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定量獎勵性績效和定性獎勵性績效考核兩部分。其中定量獎勵性績效總量占單位每季獎勵性績效總量的60%;定性獎勵性績效總量占單位每季獎勵性績效總量的40%。定量部分主要突出“工作責任與實績”,定性部分主要突出“工作效率與群眾公認”。
(一)定量獎勵性績效考核分配辦法
1.考核辦法:(總分100分)
①根據設崗定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自己所在崗位的工作職責。履職不力被黨委、單位通報一次扣1分,被縣級相關部門通報一次扣2分。
②按照年終縣綜合目標考核的要求,根據自己所分擔的工作,抓好目標任務階段性工作和全局工作。未完成目標任務,每漏做一項扣1分。
③認真按時完成黨委、單位平時交辦的各項工作。因主觀原因未完成一次扣1分。
④積極配合單位其他科室的相關工作。因推諉扯皮貽誤工作一次扣1分。
2.分配辦法
①根據單位考核對象崗位責任、工作量、實際貢獻大小,實行“系數”分配定量績效性績效工作。按照單位主要負責人、副職領導、二級班子正職、副職、一般工作人員的定量獎勵性績效工
資是單位本季度定量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1.2倍、1.1倍、1.0倍、0.95倍、0.85倍實行獎勵分配。
②定量獎勵性績效工資=本崗位對應的系數定量獎勵性績效工資×(定量考核得分÷100分)
③每季扣除部分納入當年12月獎勵性績效工作總量進行分配。
(二)定性獎勵性績效考核分配辦法
1.考核辦法:(總分100分)
①工作紀律(40分)
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抽查脫崗一次扣0.5分;曠工一次扣1分;無故不參加黨委、單位或機關黨支部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學習培訓一次扣1分;上班期間違反規定上網聊天、打游戲、看電影的發現一次扣1分;不服從工作調配,有頂撞或吵鬧行為的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該項得分為止。
當季度事假累計超過15天,當季度工作紀律不得分(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因個人違規違紀行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單位形象的當季度工作紀律不得分。
因病住院持有相關手續的不扣分,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等,休假期限內不扣分。
②干部群眾民主測評(50分)
由局、公司全體干部職工對考核對象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
個人干部群眾民主測評得分=(50×得優秀票的票數+46×得稱職票的票數+42×得基本稱職票的票數+0×得不稱職票的票數)÷總有效票數。
③領導班子民主測評(10分)
由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對考核對象進行測評。測評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
個人領導班子民主測評得分=(10×得優秀票的票數+8×得稱職票的票數+6×得基本稱職票的票數+0×得不稱職票的票數)÷總有效票數。
2.分配辦法
定性獎勵性績效設一等獎2名,獎金1000元;二等獎9名,獎金800元;三等獎3名,獎金600元。根據個人定性考核得分從高到低確定獲得定性獎勵性績效的等級和獎金。
六、本考核辦法從20__年1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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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實現勞動貢獻與薪酬回報相掛鉤,進一步調動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參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省屬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社廳發〔20__〕63號文)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__機關各科室和機關全體在職人員(含借調和借用到機關工作三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正常上班期間(除公休、節假日)的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員不予兌現當月績效工資。
1.當月請病、事假累計10天及以上的職工(含婚、喪、產假及函授學習);
2.當月曠工累計3天及以上的職工;
3.停薪留職、內退、長期請假、脫崗或不上班的職工;
4.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職工;
5.脫產學習的職工。
三、績效工資基數及資金來源
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作為職工績效考核基數。績效工資資金來源由__X籌措。
四、考核時限
__機關績效工資實行月考核兌現制,每月月底由各科室完成對本科室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分值
績效考核實行百分量化和定性將結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兩部分組成:工作紀律占50分,工作成績占50分(附表一)。
(一)工作紀律。即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態度表現情況,包括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機關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態度及出勤等,該項占50%。
(二)工作成績。即所承擔或分工負責的具體工作和職責范圍的基礎工作完成情況,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備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結果、成績等,該項占50%。
(三)考核等次劃分。考核等次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項,考核成績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為合格等次,7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
六、績效考核步驟及績效工資計算
(一)績效考核步驟
1.各科室負責人負責本科室工作人員的考勤工作,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員逐日簽到,工作人員請假、曠工、公差外出及公休節假日必須在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上標注清楚。
2.各科室工作人員由所在科室主要負責人按辦法進行逐項考核,形成本科室工作,連同本部門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附表二)一并上報分管領導進行審核。
3.各科室在規定考核時限內,將經分管領導簽字的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表、工作人員考勤簽到表于次月1日前交__X行政辦公室匯總。
4.__X行政辦將__X機關所有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結果匯總后交勞資科,由勞資科根據此辦法計算績效工資,并由財務科按月負責兌現落實。
5.__X機關工作人員月績效考核資料由__X行政辦公室審核后交勞資科負責保存。
(二)績效工資計算
對考核結果為合格等次的人員兌現當月績效工資。并按照請假每1天扣20元,曠工每1天扣100元的標準計算績效工資。
七、附則
(一)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嚴禁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將取消本科室相關人員績效工資兌現資格。
(二)在考核中,當被考核人調入、調出(含退休)時,當月在崗時間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兌現績效工資;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兌現績效工資。
(三)協理員另行考核。
(四)本辦法自20__年3月1日起執行,具體事項由__X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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