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中國,高薪養廉是反腐良方一辯稿
感謝主席、評委、對方辯友。
腐敗是當今中國面臨的重大問題,隨著我國公務員制度的逐步推行,在遏制國家公職人員貪污腐化方面,高薪養廉的呼聲再一次高漲。
高薪,即給予高素質國家公職人員比社會平均收入高2~3倍的薪酬,使其在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同時還能夠保持較高的消費水平。養廉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廉不僅是指不貪污犯罪,而且包括不搞權力尋租、假公濟私、瀆職侵權等。當高薪養廉作為一種政策提出時,其內容除提高公職人員的薪資水平之外,還包括與之相對應的懲罰機制和監督體系。
以高薪對國家公職人員、行賄人雙方產生的影響為標準,我方認為,在當今中國,高薪養廉是反腐良方。理由如下:
一 高薪養廉能夠起到激勵作用,通過激勵循環機制,使公職人員獲得更強的滿足感,從而降低腐敗動機。
學者提出,公職人員的薪酬水平與腐敗程度具有很強的負相關性。因此提高其薪酬水平能夠提高其對利益誘惑的抵抗力。因為一個有理智的人在面對經濟利益誘惑時,通常會考慮腐敗的得與失,較高的薪酬實際上是提高了腐敗敗露時需要付出的成本,即丟掉一個高收入的工作變成一個階下囚。所以利益誘惑不足以使一個人冒著高成本的付出進行腐敗時,他就會保持廉潔。此外,合法收入的增加會有效提高公職人員的社會地位和職業自豪感,(?)從而增強其職業道德。這些價值因素反過來又對抑制腐敗行為產生積極影響,從而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效應
二 高薪養廉政策的施行,能夠使公職人員的付出和回報相匹配,從而增強對職業的滿意度和忠誠度。江蘇省官員耿國順在任職初期一直保持高度的廉潔性,他經手的都是動輒幾百萬上千萬的大工程,每當工程結束后,看著商人拿著幾百萬的利潤,而同樣為工程操心費力的自己卻只能拿著死工資,購房后連日常開銷都難以支撐。這種付出與回報不平衡所導致的相對剝奪感,使他做出貪污腐敗行為,從而讓自己所得到的物質回報與付出相符。公平薪酬理論指出,公職人員并不一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當他們的工資與相似崗位的人員薪酬相比較低時,他們會感到自己沒有收到公平待遇,并通過腐敗等非正常行為實現付出與回報的匹配。此時,對公職人員的薪酬進行合理上調,可以緩解這種心理不平衡,從而減少腐敗行為發生的可能,達到反腐目的。
三 對于行賄者而言,公職人員薪資水平的提高會增加其行賄成本。例如公職人員的合法收入增加了十倍,那么行賄一方則需相應增加行賄額才能保證對公職人員具有同樣的吸引力。此時,行賄成本的增加會讓一些潛在行賄者放棄行賄,使全社會的行賄行為相應的減少,從而為反腐降低難度。(這一段我覺得可以換個方向分析對反腐的作用)
綜上,我方認為在當今中國,高薪養廉是反腐良方。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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