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如何建強基層黨組織
習近平總書記近日在青海考察時指出,“社區治理得好不好,關鍵在基層黨組織、在廣大黨員”。基層黨組織是我們黨在基層陣地上的堡壘,堡壘強則陣地堅,堡壘弱則陣地失。
一、加強基層黨員干部素質建設。做好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基層黨員干部要做到真正重視群眾、真正關心群眾、真心愛護群眾。
①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的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真正樹好“風向標”。
②強化教育培訓,充分利用農村黨員遠程教育平臺,大力宣傳黨員楷模,做好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著力提高基層黨員干部素質。
③嚴格黨員干部考核,從德、能、勤、績、學、廉著手,量化考核,將考核結果運用到黨員干部評先評優中。
二、加強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建設。任何功勞都不是個人的,而是團隊合作的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就得加強基層黨員干部隊伍的建設。
三、強化基層黨組織的影響力。一是科學管理,探索新的組織模式,及時理順黨組織管理體制。理順黨組織關系,正確定位基層黨組織功能,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制度建設。
四、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基層黨組織“一把手”,是基層黨建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履行好直接責任人的職責,統籌謀劃,組織協調,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對一些薄弱環節,要采取扎實措施加以解決,加強工作指導,把聯系點建成示范點。
如何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堅持黨建引領,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強化黨員隊伍建設,深化群眾動員、融合各方力量,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基層治理優勢和為民服務優勢,不斷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一、統籌治理元素,激發社會協同能力
探索創新黨建引領社會治理新機制,建立以社區黨組織為“主心骨”、社區居委會為“組織者”、社區居民為“當家人”、物業公司為“大管家”、轄區單位為“合伙人”五方權責主體,引導群團組織同向發力,在為居民提供服務的同時,傾聽關注成員單位需求建議,健全完善民需對接、服務共建、交流促進等工作機制,促進雙向認同、縱橫聯動。
二、夯實隊伍建設,提升組織戰斗力
健全完善社區干部培養選拔鏈條,以社區“兩委”換屆為契機,聚焦物業管理、基層治理等方面,開展社區“兩委”干部培訓。充分發揮“頭雁效應”,舉辦基層治理論壇、專題研討,全員覆蓋與個別輔導相結合,有針對性培養鍛煉書記能力素質。把表現優秀的社區干部儲備到社區后備人才庫,在重點崗位上、重要任務中錘煉歷練。完善正向激勵、關心關愛機制,選樹干部標兵,宣傳先進典型,增強干部干事創業“源動力”。
三、創新治理方式,提高基層治理效能
以破解物業管理難題為抓手,相關部門聯動,明確獎懲條件。發揮業委會作用,聚焦群眾反映熱點難點等問題,采取“拉家常”等方式,征求居民建議,為居民解決熱點難點問題。
充分發揮黨建,在基層治理中的引領作用,進一步建強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構建黨組織引領、黨員帶動群眾參與、互助共進的基層治理機制,以務實舉措推動基層治理,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如何加強村(社區)后備干部隊伍建設
(一)嚴格選拔,到崗到位。明確選拔聘用標準,細化招聘流程,及時通過網絡、微信等平臺加強政策宣傳,做好日常咨詢,與人社、紀檢等相關部門聯動,嚴格按照要求,精心籌劃開展統一選拔,做好選崗工作,與任職村(社區)對接,簽訂聘用協議,及時到崗到位。
幫帶培養,增強本領。壓緊壓實責任主體責任,針對新到崗村級后備干部開展任職培訓,并將村級后備干部培訓納入全區干部培訓范圍,統一組織實施,引導參加學歷教育,提高知識積累和水平。選派幫扶干部等與村級后備干部開展結對幫扶,引導村級后備干部有效參與村級基層黨建、脫貧攻堅、疫情防控、環境整治、集體經濟發展、信訪維穩等工作,幫助完善臺賬資料,提高實際工作能力。
關懷關愛,激發熱情。注重加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激勵保障,及時撥付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支持村級開展日常工作,引導村級后備干部開展貧困戶幫扶等。嚴格參照村干部標準,按月兌現落實村級后備干部基本報酬,并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績效報酬,激勵村級后備干部干事創業。
強化管理,規范提升。區級統一建立村級后備干部數據庫,完善人員名冊,及時做好更新。對村級后備干部實行跟蹤培養,進一步細化考核評議辦法,強化結果運用,實行動態管理,補齊配強,對表現優秀的村級后備干部及時納入重點培養范圍,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
如何加強村(社區)后備干部隊伍建設
(二)村(社區)后備干部隊伍是村(社區)基層干部隊伍的后備力量,加強村(社區)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是增強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活力的重要基礎,是加強村(社區)基層組織建設的必然要求,是推動村(社區)和諧穩定、持續發展和鄉村振興的重要保證。可見,加強村(社區)后備干部的選拔、教育和培養,對鞏固和提升黨在村(社區)基層組織堡壘和執政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科學選拔,廣開門路吸收優秀人才到后備干部隊伍中來,要進一步拓寬視野、開門納賢,解放思想、轉化觀念,要善于把思想政治素質強,事業心強,具有責任感和帶頭致富、帶領群眾共同致富的能力和有一定群眾基礎的人員吸收到后備干部隊伍,同時要加強從村(社區)致富能人、退伍軍人、兩新組織帶頭人、返鄉創業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中選拔和培養村(社區)后備干部,打破地域、區位的限制,做到不拘一格選人才。
強化培養鍛煉,不斷提高村(社區)后備干部綜合素質和能力。首先是幫助提升學歷,根據新時代對干部隊伍素質要求,制定干部學歷提升計劃和學費補助制度,加強與高校、黨校、電大等單位聯合形式,不斷提升后備干部的學歷;其次是加強培訓,結合村(社區)工作實際和現實需要,進一步依托黨校、夜校等途徑加強對后備干部市場經濟、維穩處突、法律法規、黨史黨規、鄉村振興、反腐倡廉等方面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后備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再次是強化鍛煉,結合村(社區)工作情況,積極主動安排優秀后備干部到急、難、險、重的崗位進行鍛煉,早日適應村(社區)工作環境和群眾心理,為今后工作打好基礎。
做好考核使用,建立健全干部激勵機制。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動態管理,常態化做好后備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實行動態化管理,堅持優勝劣汰,始終保持后備干部隊伍數量充足、素質較好、結構合理,對優秀的后備干部按程序及時充實到村級班子隊伍中,不斷增強村級基層組織的生機與活力,為后備干部的成長搭建好舞臺,真正讓后備干部有盼頭、有望頭、有勁頭。
第二篇: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關于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也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黨地位的基礎。黨的基層執行力是保障黨在基層的一切執政活動能否正常進行及其效率如何、效果如何的重要因素,它直接關系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基層的貫徹落實,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
黨的十六屆四中代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明確指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使黨的基層組織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理論,就是要把我們的理論學習和理論武裝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因此,作為黨員領導干部應該不斷研究新情況、探索新路子、解決新問題,努力使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在探索中前進、在突破中發展。
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是保持黨的先進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基礎,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當前,發展農業、繁榮農村、富裕農民的各項工作十分繁重。因此,著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為推動農業、農村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成為當務之急。
黨的十七大強調指出,科學發展觀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重大戰略思想。同時強調指出,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明確了黨內民主建設的基本思路、重大原則和重要舉措,拓寬了黨內民主渠道,創新了黨內民主形式,豐富了黨內民主內容,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黨內民主建設指明了方向。按照黨的十七大精神要求,深入推進組織工作,我們必須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牢牢把握,全面貫徹,通過扎實的工作把黨內民主建設推向一個新階段,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以增進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斗目標的新要求。
要加強的基層組織建設這是因為:
一、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
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重要建黨原則。馬克思主義政黨歷來重視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這既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性質和歷史使命所決定的,又是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的基本原則。
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是黨的基層組織地位和作用所決定的。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執政的組織基礎,關系黨自身的鞏固和發展,關系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關系黨的領導的真正實現。黨的基層組織地位的作用,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黨的基層組織是黨聯系群眾的紐帶和橋梁;黨的基層組織是團結帶領黨員群眾完成各項任務的可靠保證;黨的基層組織是人民群眾了解黨、認識黨的窗口。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與否,不僅體現在黨的綱領和章程中,而且體現在黨組織和黨員的行動上。黨的形象如何,群眾更多地、經常地;通過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行動來了解、來認識的,是基層群眾工作的表率。
二、新時期新階段基層黨組織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要求。
政治路線確定以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總體上講,基層干部隊伍素質是好的,在黨的執政建設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一些基層黨的干部中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一是部分基層干部的素質不高,自我意識不強,群眾觀念和服務群眾意識不強,政治理論水平低,缺乏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的本領,法治意識淡薄,不能依法及時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缺乏解決復雜問題和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二是部分基層干部的創新意識不強,帶領群眾發展經濟能力較弱。三是部分基層干部的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不適應。習慣于行政指揮型或家族式管理的方式,不善于民主決策,作風不實,工作方法比較簡單。
對黨員堅定理想信念、保持先進性提出了新要求。黨的先進性要靠廣大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來體現;黨員要保持先進性,最重要的是體現時代要求。在新形勢下,黨員隊伍中還存在著與先進性不相符合的問題。一
是部分黨員的理想信念動搖,突出表現為“三化”,即理想信念淡化,價值觀念物化,執政意識弱化。二是黨員隊伍結構不合理,存在著青年黨員、高中以上學歷的黨員比例較低,一線重要崗位、新經濟組織中黨員較少等問題。三是部分黨員的作用不明顯一些黨員放松自身要求,不想多盡義務,不愿意帶頭,混同于普通群眾。
經濟社會轉型的新趨勢,對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拓展黨建工作領域提出了新要求。在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中,如何合理設置黨組織,如何科學確定黨組織隸屬關系,如何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作用,都是新課題。在這一領域,黨組織覆蓋率比較低,黨建工作基礎還比較薄弱。
“三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的新理念,對擴大黨內民主、強化基層民主管理提出新要求。隨著基層民主建設的加快,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越來越強,參與民主管理的愿望也越來越迫切,要求有更加廣泛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決策權。當前,基層黨內民主的發展還不是十分充分,民主制度還不是很健全,與廣大黨員的民主愿望還有不少差距。
三、目前黨的基層執行力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這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執行上盲目隨從。有些基層干部工作履職意識差,不思進取,得過且過。把簡單重復上級文件和講話精神當作是貫徹執行,好像是忠實執行者,其實不然。不把上級精神與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相結合,教條式地執行,這不是真正的執行,而是對上級精神的消極敷衍。二是調解矛盾能力偏低。有的基層干部群眾觀念淡漠,對待群眾態度粗暴,習慣于用簡單、蠻橫的辦法處理當前復雜的人民內部矛盾問題,錯誤地認為只要上級領導出面干預就能解決,而不重視增強自己處理復雜問題和依法執政的能力,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三是領導方式和方法簡單。簡單陳舊的方式方法必然不能適應黨長期執政的需要,沿襲傳統的開會、發文的辦法抓工作,似乎工作就是開會,發文就是工作,把開會、發文當成推動工作的“萬能鑰匙”,這是作風不實、官僚主義的典型表現。那么如何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呢?
一、新時期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總體要求和要解決的幾個重點問題
根據黨的十六大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新時期基層組織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圍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進一步調整組織設置,改進工作方式,創新活動內容,擴大覆蓋面,增強凝聚力,以基層為重點,全面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努力提高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整體水平,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實踐者推動者。
著眼于加強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對基層干部要做到真正重視、真正關懷、真心愛護。一是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的干部,特別是“一把手”。二是強化教育培訓,提高基層干部素質,三是關心基層干部,調動基層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著眼于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一是管理好,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管理模式。二是發展好,做好新形勢下黨員發展工作,把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優秀分子發展為黨員。三是教育好,做好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通過教育活動,引導廣大黨員學習貫徹黨章,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宗旨,增強黨的觀念,發揚黨的優良傳統。
著眼于強化基層黨組織的影響力,構建基層黨建工作新格局。一是科學合理構建基層黨組織體系,探索新的組織模式,及時理順黨組織管理體制。理順黨組織關系,按照屬地管理、資產管理、行業管理的原則,以有利于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于發揮黨組織作用。二是正確認識基層黨組織功能定位。黨支部主要是圍繞生產經營這個中心開展黨建工作,發揮保證監督作用。三是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制度建設。基層組織制度建設包涵了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干部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監督制度等。當前,重點是健全黨內民主制度、黨內選舉制度、民主權利保障制度、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逐步擴大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透明度。
著眼于基層黨建工作的各項任務,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作為基層黨組織“一把手”,是基層黨建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履行好直接責任人的職責。統籌謀劃,組織協調,抓住重點,突破難點。對一些薄弱環節,要采取扎實措施加以解決,加強工作指導,把聯系點建成示范點,把“盆景”變為“綠洲”。
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與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任重而道遠,需要我們花大力氣、下苦功夫,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堅定不移地抓下去,不斷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為企業體制改革和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以思想解放為先導,提升基層黨組織推動發展的能力
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必須堅持樹立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的思想基礎和理論基礎。緊緊扭住促進經濟發展這個中心,最大限度的發揮其在推動發展方面的潛能,才能夠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賦予的新要求。自黨的十六大以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成為全黨工作中心,黨的基層工作的重心也必須適應時代發展的潮流,向提升推動發展的能力方面轉移,更加突出地體現出“圍繞經濟抓黨建、抓好黨建促經濟”這一時代主題。近年來,在加強基層組織推進發展的能力方面,我們做過許多大膽而有益的嘗試,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面對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把提升“推動發展”的能力作為重中之重,牢牢地抓在手上,切實發揮出基層黨組織在推進發展中的應有作用。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必須選好配強基層領導班子。在鄉鎮黨委領導班子的配備上,要切實把那些能力強,敢想敢干,群眾擁護的干部選拔上來。在村黨支部班子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的選拔上,更應注重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呼聲,通過“三推兩考一選”的方式,把那些能夠帶領群眾致富,能夠促進經濟發展的帶頭人,選拔上來,以班子建設為重點,帶動一方經濟的發展。要進一步加強對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建設,加強對基層班子成員的教育和培訓,使他們牢記發展使命,發揮最大潛能,在推進經濟發展中,施展自己的聰明才智。各級黨的領導班子是帶領廣大黨員和群眾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進行社會主義改革、發展和建設的領導集體,其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的高低、大小、強弱對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要求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嚴格實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的根本組織制度,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因此,要正確把握發展黨內民主與維護黨的集中統一的辯證關系,實現黨內民主與集中的良性互動,真正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要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領導班子成員要合理分工,做到有其位,謀其政,盡其責,展其能,成其事。要建立和完善黨委班子議事規則,特別要研究制定領導班子配備改革后的黨委議事規則。凡是重大決策的確定、重大項目的建設,重要干部的任免、大額資金的使用都要堅持集體研究決定,充分發揮集體領導作用,不斷提高決策水平。要推行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把票決制擴大運用到黨委對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重大決策上,使領導班子每個成員充分表達自己意見,有效避免由少數人或個別人說了算的問題。要以創“和諧班子”建設為契機,加強對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建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考評通報制度,切實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解決好班子自身內部矛盾,防止和克服獨斷專行和軟弱渙散,保證班子和諧統一。
三、以強化宗旨為重點,提升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能力
近年來,通過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以及黨內各項活動的不斷開展,黨員的宗旨觀念以及思想工作作風都得到了全面的提高。但同時也必須看到,部分黨員宗旨觀念淡漠,為民服務本領不強,熱情不夠的問題還依然存在。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還必須傾心竭力地抓好黨員的宗旨觀念教育,進一步提高基層黨員領導干部為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要教育黨員群眾傾聽群眾的呼聲,體察群眾的情緒,反映群眾的訴求,關心群眾的疾苦。要時刻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自己工作的準則。要把群眾的情緒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的要求作為第一目標,把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追求。在工作中,要時刻把群眾的冷暖掛在心頭,從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入手,誠心誠意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在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我們推行了“黨員承諾制”活動,這一活動使黨員干部進一步增強了宗旨意識,明確了責任,受到了群眾的一致擁護,這是我們取得的寶貴經驗,是應該繼續堅持和不斷完善。此外,我們在黨員隊伍中組織實施的“黨員與困難戶結對子”、“劃分黨員責任區”以及組織“黨員志愿者”等一系列活動,都是開展黨內活動的有效載體,為廣大黨員干部發揮作用提供了寬廣的平臺。為此,在今后一個時期,我們還要進一步把這些經驗和做法加以總結,不斷完善,并將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為黨員干部服務群眾提供更加科學、更加有效的制度保證。基層黨組織只要正確樹立群眾觀點,始終堅持走群眾路線,把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我們思考問題、作出決策、開展工
作的出發點和歸宿,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特別是要到最困難的地方去,到群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開的地方去。既要相信、依靠群眾,又要教育、引導群眾,充分調動好最大多數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團結和帶領群眾不斷前進.四、以增強合力為核心,提升基層黨組織凝聚人心的能力
黨的基層組織承載著團結、組織群眾,增強合力的重要職責。如何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是擺在我們組織部門面前一個重要的課題。為此,我們必須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基層班子建設,使之真正成為建設和諧社會的堅強堡壘。加強基層班子建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最關鍵的還是選人用人的問題。不但要注重年齡結構,文化結構,同時還要深入的分析成員之間的思想和工作作風等諸多因素,要通過全方位的考察考核,選準干部,正確使用干部。同時,更應注重對不同的領域的基層班子,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加強。應該看到,隨著社會經濟轉型,農村新經濟組織和非公有制企業的黨建工作正成為黨建工作開辟的一個新的工作領域。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首先必須確保黨建工作的覆蓋面,必須把黨建工作的觸角延伸到各個領域之中。特別是對于農村新經濟組織和非公企業這些相對薄弱的環節,更應下大力氣,抓實抓好。對于農村新經濟組織和非公企業,凡是具備組建條件的,都應及時組建黨組織,不具備條件的,也應及時建立聯合支部或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組織開展黨的工作。還應進一步與工會組織協調起來,通過“以工建促黨建,以黨建強工建”的形式,發揮黨組織在各個領域中的核心作用。
五、以創新方式為統領,提升基層黨組織促進和諧的能力
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貴在創新。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組織體系中的基礎層級,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具有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作用。因此,要把擴大黨內基層民主作為黨內民主建設的重要切入點,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探索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多種實現形式”的要求,把這項基礎工程抓實抓好。要改革基層黨內選舉制度,改進候選人提名制度和選舉方式,擴大差額選舉比例和范圍,使選舉人能在更大范圍內有所比較,有所選擇,更好地體現黨管干部原則和群眾公認原則的有機統一。要積極推廣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由黨員和群眾公開推薦與上級黨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接選舉范圍。以創新的精神推進基層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促進和諧的能力,應是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題中應有之義。推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創新,必須首先創新工作方法。要在認真研究農村、街道社區和非公企業黨建工作的前提下,找準黨建工作與其中心工作的結合點,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使得黨建工作與其中心工作的融會融合。在農村黨建工作中,應繼續立足于以“三創兩建”活動為中心,加大創建 “五好”鄉鎮黨委、“五好”村黨組織、基層滿意部門和群眾滿意的鄉鎮站所的工作力度,以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帶動基層組織建設的整體水平的提高。在街道社區黨建工作中,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黨建工作規范化建設,堅持以雙向服務為目標,以建立協調有序的工作機制為保證,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的政治優勢,整合社區內的組織資源、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不斷擴大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形成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駐共建的黨建工作新格局。在非公企業黨組織中,組織開展“創建興企先進黨組織,爭做興企模范黨員”的“創爭”活動,進一步發揮企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從而促進企業的和諧健康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切實解決社會矛盾,在當前改革不斷深化的前提下,許多利益關系和社會矛盾都匯集在基層,這就要求我們必須不斷加強對基層干部的能力提高工作。不斷提高他們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善于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基層,為創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強的群眾基礎。
六、以規章制度為基礎,提升基層黨組織的管理強化約束的能力
重點落實好民主生活會制度和黨員評議制。要適應市場經濟的新形勢,進一步健全完善并嚴格堅持黨內生活制度,加強對黨員的管理,切實抓好“三會一課”、“黨員目標管理”等制度的落實。特別是要結合黨員職業、崗位,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項活動,對黨員提出不同的要求。要注重實際效果,加強對黨員的日常管理,定期檢查他們工作和發揮作用的情況,表揚先進,督促后進;對不履行義務,不做工作的,要給予批評幫助,促其轉化。與此同時,還要嚴格堅持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評議工作要堅持政治性、嚴肅性,通過評議,找準問題,解決問題,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營造良好的民主評議氣氛。民主評議中,也可參照干部管理中的民主測評方法,征求部分黨外群眾對黨員的意見,對大多數黨員、群眾不滿意的黨員,要給予警示,限期改正缺點、錯誤,促其轉化。《黨章》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明確規定了黨員的民主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等方面的權利。在黨員民主權利面前,所有黨員無論職務高低一律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侵犯。因此,發展黨內民主,必須把保障黨員民主權利作為基礎,既要不斷拓寬黨員了解黨內事務的渠道,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又要引導廣大黨員牢固樹立主體意識,提高主體素質,嚴格黨員管理,強化約束,增強發揮主體作用的能力。要加大對黨員民主意識的教育引導力度,提高黨員的民主素養,養成民主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為發展黨內民主奠定堅實的基礎。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積極拓展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通過實行黨員議事會、民主懇談會和黨員旁聽黨委會等形式,充分保障和實現黨員的民主權利,使黨員成為黨的生活的主人。要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堅持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把黨的方針政策、決議,及時傳達給黨員。要建立和完善黨內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營造充分發揚民主的氛圍,讓黨員暢所欲言,大膽發表自己意見。要建立和完善黨員自身權益維護制度,使黨員的意見、建議和批評能及時反映上來,并得到應有的重視,對嚴重侵害黨員民主權利的行為,嚴加懲處,切實維護好黨員權益。
第三篇: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1.哪些組織是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基層組織的組織形式如何確定?
按照黨章規定,黨在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它基層單位建立的組織為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基層組織的組織形式,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確定。在一般情況下,黨員人數超過10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人數超過5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人數超過3名、不足50名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黨支部。正式黨員人數不足3名的,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聯合組成黨支部。其中,黨員人數超過7名的黨支部,應設支部委員會;黨員人數不足7名的,只設書記1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名。有的基層單位黨員人數雖然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況和工作需要,經上級黨組織批準,也可以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或總支部委員會。黨的基層委員會由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總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
為完成某項臨時性任務而成立的臨時單位、臨時機構、短期學習班等,經批準,可以成立黨的臨時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或支部委員會。臨時黨組織的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會委員由上級黨組織指定。
2.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職數設置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黨的基層組織領導成員職數設置的基本原則是:
(1)黨員人數較少的黨支部(如黨員不足7名的黨支部),可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2)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3-5人,最多不超過7人,設書記1人,必要時增設副書記1人。
(3)總支部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7人,最多不超過9人,設書記1人,副書記1人。
(4)基層委員會,一般設委員5-9人,設書記1人,副書記1-2人。
(5)基層委員會一般不設常務委員會。少數大型廠礦企業、規模大的高等院校等單位,黨員人數比較多,為便于開展工作,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以設立常務委員會,設立常務委員會的黨的基層委員會,一般設委員15-21人,常務委員5-7人。
3.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是什么?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它的基本任務是: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監督,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吸收在生產和工作第一線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中的優秀分子入黨。
(7)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
(8)教育黨員和群眾遵紀守法,堅決同各種犯罪分子和犯罪活動作斗爭。
4.各種類型黨的基層組織的職責和作用有什么不同?
黨章規定的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是所有黨的基層組織都必須認真執行的。黨章還對不同類型黨的基層組織的職責和作用作了明確規定:
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黨支部,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全民所有制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廠長(經理)依法行使職權,堅持和完善廠長(經理)負責制;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支持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的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和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
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如高等院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
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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